,于2023年12月18日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,本公司(作为牵头人)和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(作为联合体单位,简称“北京市政”)中标县二期、三期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转让项目。本项目由县水务局实施,按招标文件要求,本公司需要与联合体成员北京市政合资组建项目公司,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、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。
根据招标文件,本项目总投资为17865万元,采用特许经营权转让方式实施,特许经营期限30年。其中存量部分总投资为13365万元,新建部分总投资为4500万元。存量项目为县二期、三期污水处理厂,日处理能力分别为1万m/d和2万m/d,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;新建项目为县三期污水处理厂扩建,日处理能力为2万m/d,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。本项目中标后污水处理,将由社会资本方与项目实施机构县水务局(甲方)签署《经营权转让协议》、《特许权协议》,将合作期内投资、融资、建设、运营维护和移交的经营权授予社会资本。